陈洪波,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越南研究院研究员。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岭南地区新石器化的过程考古学研究”(17BKG)。
岭南地区新石器早中期以水稻为代表的农业起源现象,与酿酒有一定关系。甑皮岩遗址、顶蛳山遗址和石峡文化代表了岭南新石器时代早中晚三个阶段,这些遗址都存在各类陶质酒器,并且呈现出逐渐复杂化的趋势。陶质酒器三个阶段的发展也变相反映了原始农业的阶段性发展。酿酒的需要推动了对野生稻的强化利用,开启了新石器时代末期大石铲文化稻作农业经济的先声。
岭南;新石器时代;酿酒;农业起源
酒或者说酒精发酵饮料发端于史前时期。关于酒的起源问题,中国学术界近一个世纪以来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一些学者如凌纯声、李仰松、洪光住、包启安等发表了多项成果,尤其是近年来以刘莉为代表的科技考古团队取得了很大突破。酒与原始农业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游修龄、陈淳、吕烈丹等学者曾经发表过相关成果,认为酿酒活动对于中国稻作起源有推动作用,以上学者并对南方地区做了重要阐述。本文拟综合考古资料、民族学材料和文献记载,从时代背景、资源禀赋、陶质酒器和原始农业等几个方面入手,对岭南地区史前时期酿酒与稻作农业起源问题进行一番探索。
一、岭南地区史前时期酿酒起源的时代背景与资源禀赋
从自然资源或再生资源中提取糖分,并发酵成酒,这种早期酿酒技术并不复杂,在世界多地有独立起源。根据西方殖民时代的民族志记载,世界上只有极少数民族——如爱斯基摩人和生活在南美洲南部火地岛上的印第安人以及澳洲大陆上的土著人——未曾发明和尝试过酒饮料,其他民族都曾享受过酒饮料带来的精神慰藉和医疗恩惠。全球范围内除南北极地因缺乏单糖资源而不具备酿酒条件外,盛产蜂蜜、富糖水果和其他植物的温带和热带地区都有着丰富的酿酒资源,在漫长的岁月中足以使得古代人类发现或发明这种神奇的饮料。
目前在中国北方地区,已经明确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古酒遗存,主要证据来自于两支科技考古团队的研究工作。两支团队的领导者都来自美国,分别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麦戈文(PatrickE.McGovern)教授和斯坦福大学的刘莉教授。麦戈文和中国学者合作,先后检测了河南省舞阳市贾湖遗址和山东省日照市两城镇遗址的标本,是中国考古中最早采用科技手段检测古酒的活动。麦戈文团队对贾湖遗址陶器残留物的分析表明,贾湖的一些小口双耳类陶器曾经用来加工、储存和盛放一种由大米、蜂蜜和果实(葡萄或山楂,也可能是龙眼或山茱萸)制作的混合发酵饮料。虽然由于酒精的挥发特质,无法发现酒的直接化学证据,但综合判断,这显然是一种以稻米为主酿造的酒类。贾湖遗址属于裴李岗文化时期,距今约年,贾湖古酒在全世界也属于较早的酒类之一。麦戈文团队对山东省日照市两城镇遗址龙山文化陶器标本所做的多项化学分析结果显示,当时人们饮用的酒是一种混合型发酵饮料,包含有稻米、蜂蜜和水果,并可能添加了大麦和植物树脂(或药草)等成分。刘莉团队对黄河中游多个遗址的仰韶文化陶器做了残留物分析,发现当时普遍流行一种谷芽酒,主要成分是黍或者黍稻兼用,其它成分还有薏苡、大麦、小麦、栝楼根和芡实等,另外还附加了块根等植物原料。
中国北方地区之所以在新石器时代早中期就已经出现酿酒活动,主要是基于生活和文化的需要。喜欢美酒佳肴是人的天性,酒精给中枢神经造成的麻醉和刺激可以给人带来愉悦,这是酒贯穿人类历史的生理基础。酒的特质又使它具有社会意义,如用于社交、礼仪和宗教活动。在高寒地带,酒还可以驱寒。带糟粕的谷芽酒,也就是所谓的醪糟,还可以充饥。以上这些实用和非实用的功能,在全世界都是通行的。
中国的酒文化非常兴盛,岭南地区概莫能外。岭南的酒文化源于史前,可谓源远流长。今天壮、侗、苗、瑶各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酒文化,酒俗和酒礼各不相同。特别在西南民族地区,还保留着类似“咂酒”这种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特殊风俗。今天南方民族地区普遍酿造的米酒,基本延续了古代谷芽酒的酿造方法。李富强、白耀天的《壮族社会生活史》根据《岭外代答》《桂海虞衡志》《隋书·地理志》等史籍,梳理了壮族地区从汉代至清代酒类的情况。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酒》载:“老酒,以麦曲酿酒,密封葚藏之,可数年。”这种酿酒方法和北方的曲酒类似。清朝钱元昌《粤西诸蛮图记》记载,广西一带“制酒,以米和草子醸之,味极甘。”这是南方特有的草曲酒,分布广泛,史不绝书。
岭南地区的酿酒史和北方地区一样,肯定可以上溯到史前时期。北方最早的酿酒证据来自于贾湖遗址,距今年。酿酒的最早开端,应该早于这个年代。因为贾湖的酒已经相对成熟,并非酒的最早类型。一般认为,我国的酿酒史可分为自然发酵的果酒、酿造的粮食酒和蒸馏酒这三个发展阶段。果酒在我国虽不发达,但文献中也有记载。如唐代苏敬《新修本草》在“酒”字项下载有“作酒醴以曲为,而蒲桃、蜜独不用曲”。南宋周密在《癸辛杂识》“梨酒”条记载有山梨久储成酒。贾湖的酒以稻为主,加上了水果和蜂蜜,已经属于粮食酒,即《礼记》中所谓的“醴”。在贾湖酒出现之前,应该存在一个自然发酵果酒的阶段。也就是说,我国酿酒的开端,应该在新石器时代早期,距今万年左右。酿酒行为的出现,可能与全新世之后人类生活方式的整体转型有密切关系,也是“新石器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酒的起源与发展,与定居程度提高、食谱扩展、低水平食物生产、原始宗教、社会复杂化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密切的关系。
无论是酿造果酒还是谷芽酒所需要的自然资源,在史前岭南地区都有着丰富的存在。从史前气候和植被的分布区来看,北方多属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岭南多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和过渡性热带林带。岭南的动植物物种更为丰富,全年每平方公里产生的碳水化合物数量超过北方,这也是史前时期岭南长期保持渔猎采集经济形态的重要原因。
学术界对于岭南一批重要遗址做了植物考古学的研究,所利用的植物资源中多有可酿酒的种类。湖南道县玉蟾岩遗址,年代为距今~年,在地层中发现有少量的古栽培稻。稻米的糖化力甚强,是最常用的酿酒谷物之一。广东英德牛栏洞遗址也发现有少量呈半驯化状态的稻粒,年代为距今~年。同时期的桂林甑皮岩遗址植物考古做的更为充分,这里没有发现水稻的踪迹,但其它相关植物甚多。浮选出的可食用植物种类包括山核桃、梅、山黄皮、畏芝、水翁、山葡萄、朴树子以及薯蓣科的块根茎等,对照前述麦戈文和刘莉团队的研究结果,这些植物都可以用来酿酒。时间段再往后,岭南新石器时代中期遗址研究比较充分的是广西邕宁顶蛳山遗址。植硅石鉴定存在禾本科、棕榈科、葫芦科、番荔枝科等植物遗存,包括许多可以食用的果实、种籽或根茎,如棕榈科的刺葵、山槟榔,葫芦科的罗汉果、茅瓜、油渣果,番荔枝科的石密、瓜馥木等。这些植物资源可以果腹,同样也可以用于酿制酒精发酵饮料。岭南地区新石器晚期发掘和研究最为充分的是广东曲江石峡遗址,这里发现了数量较多的稻谷遗存,还有山枣等果实残骸。新石器时代晚期之时,成熟的稻作农业已经从长江流域传入岭南,不少遗址出土了较多的水稻遗存,如广西资源晓锦遗址等。这个时期,酿酒行为在长江和黄河流域已经常见,从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崧泽文化和良渚文化出土的大量陶质酒器可以看到这一点。稻作农业在岭南的兴起,为延续和发展史前早期的酒文化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如果说在新石器早中期,岭南地区的酿酒主要是利用了自然资源,那么从新石器晚期开始,岭南地区的酿酒主要采用了再生资源。但是,对于水果、谷物和块茎的利用是一脉相承的。
从整个时代背景来看,史前时期的岭南没有理由不和全世界其他地区一样,缺乏对于含酒精发酵饮料的发现和发明。这里既有酿酒的动机,也具备充足的资源禀赋。考古发现、文献记载和民族学材料的类比,都证明这是一个合理的推断。
二、岭南地区史前时期的陶质酒器
史前时期岭南地区存在酿酒活动,这一点在考古材料中可以找到相应的线索,其中最主要的是陶器。人类早期酿酒所用容器包括多种材质,例如竹木、葫芦、南瓜、动物皮革、动物胃袋、陶器和石器等,因为有机质器具很难保存下来,今天能够看到的遗物,主要还是陶器。那么,我们可以根据考古学和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从考古发现中去辨认具有类似功能的器物。
研究史前时期的酒类,最有意义的是以谷芽酒为代表的发酵粮食酒,在中国传统酒类划分中被称之为“黄酒”,是最主要的一类。谷芽酒和果酒的酿造工艺原理相似,都是糖化、酒化,故而发酵使用的容器形态也很接近。酒器包括三个不同阶段功能,即酿酒、贮酒和饮酒,酿酒器也常常兼做贮酒器。
最常见的酿酒器是小口鼓腹圜底或尖底的陶器。小口可以减少蒸发,便于密封,防止酸败;鼓腹可以增加容量;圜底或尖底便于沉淀渣滓。全世界的原始酿酒容器大多是这种形制,甚至今天家庭作坊里的酿酒器仍然如此。在古代埃及的壁画和两河流域苏美尔印章上可以看到使用小口尖底瓶饮酒的场景,泥版文字中则有使用谷物(大麦和小麦)酿造谷芽酒的记载,其年代在距今年之前。非洲数千年来都有使用陶器酿造和饮用谷芽酒的传统,所用陶器多是大型鼓腹圜底罐,在距今年的撒哈拉岩画上还能观察到这种情况。
刘莉认为中国早期陶器的主要用途就是煮粥或酿酒,特别是小口鼓腹圜底罐或尖底瓶,主要是酿酒器,兼具贮酒和饮酒的功能。她系统梳理了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早中期文化主要遗址出土的小口鼓腹陶壶,认为它们主要都是酒器。这些遗址包括大地湾、白家村、磁山、贾湖、后李、彭头山、上山、小黄山、跨湖桥等,年代距今~年。刘莉的研究未包括岭南地区,事实上岭南地区的史前文化中也包含大量这类陶器,下文我们会进行梳理。
在所有这类陶器中,最具有代表性、研究也最为深入的是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刘莉测试了多个遗址的出土标本,证明这是一种用来酿造和饮用谷芽酒的容器,与埃及和两河流域的同类陶器具有同样的功能。
当然,随着酿酒工艺的发展,陶质酿酒器不限于小口鼓腹圜底罐或小口尖底瓶。酿造学家包启安提出,从仰韶文化到大汶口文化和良渚文化时期,酿酒器逐渐由小口尖底瓶变成大口尖底瓮,不仅说明制酒量在增大,而且说明了酿酒技术的进步,即由谷芽酒向曲酒转化,大汶口时期出现了蒸饭曲酒,大口瓮实是酿酒器,同时期的陶鬶和陶盉则是温酒器,高柄杯是一种典型的饮酒器。
张小帆曾经系统梳理过崧泽文化的酒器。他根据酿酒的基本流程和酒器的基本功能,将崧泽文化陶质酒器归为三类。第一类是酿酒器,包括甗甑类、盆匜类、大口尊类和滤酒器等;第二类是贮酒器,主要为罐瓮类;第三类是宴享酒器,用于祭祀或宴享活动的酒具,包括鬶类、盉类、壶类、杯类、异形酒器等。这种分类主要依据《周礼》等文献记载,判断未必十分准确,因为一器多用的情况较多。譬如罐瓮类,既是礼仪活动中常用的酿酒器和盛酒器,也出现在群饮等其他场景中。
龙山时期,即新石器时代晚期,多个考古学文化中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酒器群,墓葬遗存表明存在酒礼,酒礼构成了中国古代礼制的核心内容之一,代表了文明的初现。
除了考古资料之外,不少民族学资料也可供借鉴。多位学者对于南方民族地区的酒文化进行过专题调查,从中可以观察到酿酒陶容器的一般形态。陶器的形状多是由功能决定的,同时与制陶技术有一定关系。李仰松对于云南佤族制陶做过细致调查,发现佤族陶器绝大部分为小口鼓腹圜底罐,兼具炊器和酒器的功能;有少部分尖底罐,小口细颈,形状与仰韶文化小口尖底瓶有类似之处,一般作为酒器,用来泡制水酒。四川岷江河谷的羌族制作“咂酒”,发酵阶段是使用一人高的大肚坛子,酿好之后开坛,再放入小型的“装水坛子”中饮用。越南西原少数民族流行酿制“咂酒”,所使用的酿酒容器也是小口大肚的坛或瓮之类。酿制发酵米酒的陶器,基本形态古今变化不大,今天民间的酿酒容器大多仍然是这种小口鼓腹坛罐之类。
由此,我们可以从岭南地区史前遗址出土陶器中辨认类似的器物。总体来看,岭南地区新石器最早期的陶器,如玉蟾岩陶器和甑皮岩第一期陶器,火候很低,吸水率高,粗糙易碎,其功能应该是用于炊煮,或如刘莉所言用于煮粥,或如甑皮岩的发掘者认为的用于煮食螺蛳,不太可能用于酿酒。而且这一时期的陶器基本上都是大口,和酿酒所需要的小口鼓腹形态完全不同。真正出现适用于酿酒的陶器是在甑皮岩第二期,这个时期出现了敞口、束颈、溜肩、鼓腹、圜底的釜罐类陶器,器形较大,厚薄均匀,陶胎致密。以DT4:典型陶器为例,开口不大,颈部紧束,溜肩,鼓腹,尖圜底,造型相当接近埃及、两河流域和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也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早中期普遍出现的小口鼓腹壶相当一致,和贾湖遗址出土的很多罐形陶壶也很相似,后面这些陶器明确都是酒器。甑皮岩第二期这类陶器束颈较紧,不适宜炊煮,如要贮水似乎也无做成如此复杂结构的必要,推测其为酿酒器是合理的。第二期年代为距今~年,正是以贾湖遗址为代表的北方地区发生酿酒活动的那个时期。自甑皮岩第二期到第五期,也就是从距今~年,小口束颈圜底罐的数量越来越多,火候越来越高。这类陶器可能兼具炊煮、贮存等多种功能,但酿造发酵类酒精饮料应该是其中比较常用的一项。前述甑皮岩遗址的植物遗存研究也说明,甑皮岩人曾经利用过可以酿酒的植物资源,包括大量的果实。如果推测他们的酿酒类型的话,最有可能酿造的是果酒,这也是最原始的酒类。
岭南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期陶器资料较为丰富的还有广西邕宁顶蛳山遗址。该遗址年代为距今~年,遗存分为4期。这4个时期均出土有陶器,以圜底罐和釜为主,另外还有高领罐、圈足器等。最能表现出酿酒迹象的是第四期的陶器。第四期不但出土了束颈溜肩圜底罐,而且特别重要的是出土了一定数量的束颈双耳鼓腹圈足陶壶,这种陶壶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遗址中多有出土,在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崧泽文化、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中都可以见到类似器形,一般认为这是一种盛酒器。壶在中国古代酒礼中具有核心地位,青铜时代尤其如此。顶蛳山文化的陶壶,可能兼具酿酒和盛酒之用,同时也可作水器。顶蛳山遗址第四期还出土了两件陶杯,令人瞩目。陶杯为泥质红陶,敞口,斜直壁,底附小圈足,器表装饰刻划纹,口径9厘米,高7.6厘米。陶杯可以饮水,也可以饮酒,但一般来说,杯的出现与饮酒当有更密切的关系。因为人日常饮水量比较大,钵盂碗之类更为适用,实际上钵盂的出现也比杯要早。而酒是刺激性液体,一次性饮下的量比水要少得多,容量较小的陶杯的出现,与饮用酒精类饮料密切相关。顶蛳山第四期的小口束颈圜底罐、鼓腹壶和陶杯,实际上构成了一套酒器系统,分别代表了酿酒、盛酒和饮酒三个阶段。顶蛳山第四期发现了数量可观的稻谷的植硅石,基本上确定是人工栽培稻。这个阶段酿造的酒类,可能是类似贾湖那样以稻米为主辅以其他原料的谷芽酒。顶蛳山第四期成套酒器的出现,与稻作发展有必然的联系,是岭南地区真正进入新石器时代的迹象之一。
岭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代表性遗址是广东曲江石峡。石峡遗址文化堆积分为四期,其中第二期被称之为石峡文化。第三期属于商代,第四期已经进入周代,出土尊、壶等大量酒器,此处不论。遗址第一期地层中存在不少酒器,第二期石峡文化阶段有了成熟的酒器群。第一期的年代为距今~年,陶器比较残碎,器类较大,与酒有关的最重要陶器是出土了较大数量的白陶杯,还有敞口束颈圜底釜、深腹罐、袋足器等。盛食陶器有镂孔圈足盘、豆盘等。白陶制作的镂孔圈足盘和白陶杯很有特色,分别是食器和酒器的代表,制作精细,等级较高,有礼仪色彩。第二期的年代为距今四五千年,遗存非常丰富,出土了大量的陶壶和壶形罐,是典型的盛酒器,其它酒器包括众多圜底罐、瓮、鬶等,饮器有不少高柄陶杯和陶盂,还有陶觯形器,构成了较为完整的酒器群。以鼎、簋、豆、盘为代表的炊器和食器发达,琮、璧、钺等玉器较多。以上器物大多出于墓葬,体现出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相结合的葬礼特色,酒礼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阶段还出土了较多稻谷遗存,表明这是一支农业文化。这个时期的酒应该是以稻米为主要原料的谷芽酒,和两城镇近似。
总结以上岭南新石器时代三个阶段的陶质酒器遗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万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早期,已经存在以束颈鼓腹圜底罐为代表的酿酒陶器,酿制的主要是果酒,有些地方也使用野生稻米酿酒;新石器时代中期,随着长江流域稻作农业的传入,谷芽酒酿制技术发达起来,出现了成套的陶质酒器,包括圜底罐、壶和杯;新石器时代晚期,产生了多样化的陶质酒器群,酿制和饮用稻米为主的谷芽酒,存在酒礼,构成了龙山时代礼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岭南地区史前时期的酿酒与农业起源的关系
岭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有其特殊之处。按照考古学的传统认识,如果出现了陶器和磨制石器,就可以算做新石器时代的开端,当前中国新石器时代的认定,基本上就是按照这个标准。但随着考古学的进展,发现岭南地区陶器出现的时间实在太早了。例如湖南道县玉蟾岩的陶器,甚至到了距今~年,早到了更新世末期。随着东亚以及世界其它地区这类发现的增多,学术界事实上已经改变了新石器时代的认定标准,现在一般把农业的发生作为新石器时代出现的标志。按照西方学术界的说法,所谓“新石器时代”,也就是农业经济的时代。正因如此,对于岭南新石器时代的认定就有了争论。多数学者还是坚持传统观点,认为岭南新石器时代始于距今年全新世开始之时。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岭南地区新石器时代在距今年左右才开始。分歧的焦点在于全新世早中期岭南地区实际上是属于渔猎采集经济,农业并未真正出现,岭南地区的稻作农业系统实际上是在距今年前后从长江流域传播来的。广西资源晓锦、石峡文化以及更晚期的桂南大石铲文化,其稻作都来自长江流域。顶蛳山遗址的发掘者和植物考古研究者甚至认为,第四期的水稻植硅石代表的稻作可能来自于长江流域,尽管其年代较早。
有相当多的学者认为全新世早中期岭南地区是存在本土稻作农业的。覃乃昌从语言学、民族学和考古学等各个方面考证,壮族地区的稻作文化已经有年以上的历史。年和年两次在湖南道县玉蟾岩遗址发掘出土稻粒遗存,经过鉴定认为是古栽培稻,距今在万年之前。年在广东英德牛栏洞遗址的发掘发现了一批水稻植硅石,非籼非粳,处于驯化稻的原始状态,年代为距今~年,牛栏洞被认为是岭南稻作文化的起源地。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做过一个水稻基因组测序,结果发现广西左右江一带的普通野生稻与现代栽培稻有亲缘关系,是整个东亚粳稻的发源地。除了以上关于水稻的研究之外,还有学者认为在全新世早中期岭南还存在园艺栽培,主要的品种是块根茎植物和水果。
新石器时代晚期稻作农业在岭南地区兴起之后,酿酒活动随之发展没有太大疑问,前文在考察石峡文化时明显看到了这一点,石峡文化的酒器、酒礼都已经达到成熟的水平。以我们今天对酿制以稻、黍为主要原料的黄酒的理解,酿酒活动与农业有关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传统观点也认为酿酒是农业经济发展的结果,粮食有了剩余,才开始酿酒。历史时期的古人也有这样的认识,如《淮南子·说林训》所说,“清盎之美,始于耒耜”,认为酿酒的出现,产生于农业生产活动。
那么如何认识和理解新石器时代早中期岭南地区的“原始农业”或者说“稻作起源”?将玉蟾岩和牛栏洞这类“古栽培稻”作为岭南稻作的源头,有一定的可能性。但玉蟾岩和牛栏洞的稻谷,很有可能仍然是野生稻,只是代表了古人类对野生资源的采集利用。这种利用可能有多种方式。据吕烈丹的研究,在长江流域和岭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早中期文化中,人类对稻亚科植物的利用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将其种子作为食物,如长江流域的居民可能有这一行为,但仍然需要更多的资料;第二是将稻壳或稻杆作为日常用品的原料,如浙江上山史前居民将稻壳用作陶器的羼和料,当然也不能排除还有其它用途;第三是作为燃料的一部分,岭南地区距今~年的史前居民以及现代岭南地区的稻作者均有这一行为。
吕烈丹基本否认了新石器时代早中期遗址中发现的水稻遗存是人类有意种植的结果,也不认为它们是人类的食物。其主要理由是采集野生稻的回报率很低,比起其它食物来源很不合算,而且提供的热量十分有限。她的推断建立在实验的基础上,有相当的合理性,但她关于岭南早期水稻利用的判断需要做进一步补充。
岭南地区新石器早中期的稻米采集,存在很大一个可能性是用于酿酒。虽然采集野生稻米作为饭食并不合算,但如果用作酿造酒精发酵饮料就是合算的了。相对于酒类提供的各项重要价值,比如麻醉愉悦、群饮社交和宗教礼仪等,采集劳动的付出是十分值得的。而且,稻米可能并非酿酒唯一的原料,根据麦戈文对贾湖、两城镇和刘莉团队对仰韶文化遗物的研究可以知道,稻米、蜂蜜、果实、块茎等多种植物都可以纳入其中,从而可以弥补稻米数量的不足。当代南方少数民族地区酿酒也是如此,放入的原料有时达十几种之多。当然,稻米应该是一种核心的原料,因为在各种原料之中,除了水果之外,稻米的糖化、酒化率较高,很难替代。推测这个时期的稻米用于酿酒,还有其它佐证。前文已经考察过岭南新石器时代早中期遗址中可能存在的陶质酒器,甑皮岩第二期的小口鼓腹壶以及之后的各类圜底罐与北方地区的酒器十分相似,虽然玉蟾岩、牛栏洞陶器遗存较少,没有发现同类器,但这些遗址的年代、纬度、环境条件、自然资源都高度一致,很可能具有相同的经济形态和生活方式。顶蛳山文化明显存在酒器,而且已经形成系列,顶蛳山早期如果也存在水稻利用的话,用于酿酒应该也是一个很有可能的选择。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新石器时代早中期,酿制发酵饮料应该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行为,中国岭南地区也理应如此。酿酒可以使用的原料很多,稻米只是其中的一种,也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但是,如果稻米一旦用于酿酒,人们立刻就会发现其糖化酒化率较高的优势,给予